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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学院与韩国大邱大学法学院签订《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书并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网 作者:本站编辑发表时间:2011-06-09 15:36:16字体大小: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与韩国大邱大学法学院学术合作交流签约仪式暨《风险社会治理与公法转型》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4月16日在济南举行。在签约仪式上,法学院院长刘炳君教授和韩国大邱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克元教授,分别就双方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以及学科发展方面的情况作了介绍。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两院之间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方面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本次“中韩学术交流:风险社会治理与公法转型”的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召开,并由中国山东大学、韩国大邱大学、中国山东政法学院共同主办。来自山东大学、韩国大邱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烟台大学等高校的三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风险社会公共治理”、“风险社会与公法应对”两大主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刘炳君教授作了《论风险社会视野下的民生政治和公法“社会化”》的主题发言,唐倩、窦衍瑞副教授分别担任不同研讨时段的主持人,化涛博士担任评论人。
  风险社会的来临对法学研究特别是公法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次研讨会广泛涉及风险社会的一般原理、转型时期社会风险、科技发展与法治、风险社会立法应对、风险社会与公法转型等学术命题,集中体现了公法学者对风险社会的理解和探求,取得了良好的研讨效果。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教授主持,韩国大邱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克元教授、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部长肖金明教授作闭幕致辞。郑克元教授对中国的会议主办方对会议的辛勤筹备表示感谢,对会议交流的质量表示肯定,并表达了加强中韩学术交流的期待。肖金明教授概括了本次学术座谈会取得的成果以及其对于公法学中风险社会研究的意义,希望风险社会的研究能够在中韩公法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走向深入。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