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2019 年设立司法警察学(030106TK)本科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中的国控特设专业。该专业针对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警察岗位设置,旨在推动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其目标为培养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司法警察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为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活动提供优质保障和服务的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
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全国各省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监狱、海关、司法行政机关及消防救援部门,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海关、金融、航空、铁路等需要安全防范的单位。
培养目标:司法警察学专业聚焦依法治国和法治山东建设,满足国家司法机关事业发展需要,立足山东、辐射全国,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掌握司法警察学基本理论、技能及相关法学知识,具有忠诚品格、创新意识和司法警务实战能力,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司法公正而无私奉献的精神,熟悉我国司法警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五年左右成为上述领域的优秀人才。
主要课程:司法警察学概论、司法机关组织制度、检察学、司法警察心理学、司法机关安全管理、法院执行原理与实务、职务犯罪侦查学、押解看管理论与实务、安检值庭理论与实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司法警察业务文书制作、法警业务综合实训、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司法警察业务文书制作、警察体能训练、警察格斗基本技术、公务员素质拓展。
学制:标准学制为 4 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可在 3—8 年内完成。
学位:法学学士
毕业要求:本专业总学分要求为158学分,总学时2536学时,理论教学学分103.5学分,实践(实验)教学学分54.5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程36.5学分,通识选修课程7.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6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实践必修课程35学分,实践选修课程4学分,素质拓展课程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