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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调解法治实验班)

来源: 作者:发表时间:2024-05-28 14:07:55字体大小:

调解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纠纷解决机制,是“息诉止争”的中国优秀法律文化传统的表现,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提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调解工作所面临的专业性问题日益彰显,现有的调解法治队伍难以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需要,为了适应调解工作要求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素质调解法治专门人才的需要,特设置法学专业调解法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

培养目标:实验班是目前山东省高校本科阶段唯一开设的调解特色方向实验班,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法学专业设立,执行相对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贯彻学校“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工作机制,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备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调解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和后备力量。要求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熟知调解基本原理,了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容与制度,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具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各类纠纷解决技艺,适应社会实务部门的需求。

培养模式:实验班计划人数30人,单独编班,由民商法学院管理;学生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至8年;学生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职业规划上,学生可按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从事法官、检察官、调解员、律师等工作,可攻读法学专业方向研究生。

主要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学、调解法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调解心理学、谈判艺术与技巧、仲裁法等。

毕业要求:本专业总学分要求为16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专业教育课86学分,实践教育课27学分,素质拓展课程(课外科技活动)4学分。